1.大一英文(1)、(2)課程(程度分四級:第一級、第二級、第三級、第四級),依入學時之學測或統測之英文成績編班。英語聽講練習101~102課程(程度分四級:【A1】【A2】【A3】【A4】),依入學時之學測或統測之英文成績編班,請同學務必依上述編班程度之班級上課。(應用外語系、熱帶農業暨國際合作系及財務金融國際學士學位學程不另行編班)。
2.四技學生(除應用外語系、熱帶農業暨國際合作系及財務金融國際學士學位學程外)持有GEPT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中高級複試以上證書者(或其他相同等級之英語檢定考試者),抵修「英語聽講練習101~102」及「大一英文(1)、(2)」課程,請持成績證明文件至註冊組(進修部學生至進修教育組)申辦,相關規定依本校抵修英文課程實施要點辦理。
3.為提升本校學生外語能力、加強其就業競爭力,並帶動學生學習外語之風氣,本校四技學生應修讀「外語實務」課程(必修、0學分,惟不須上課),其評分方式為「通過」、「不通過」,通過標準依本校「外語實務課程實施要點」規定辦理。通過外語能力檢定者,請攜帶成績單或證書正本及影本至註冊組(進修部學生至進修教育組)登記。通過「外語實務」課程後,始得畢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