賃居校外租屋注意事項

一、新生第一次校外賃居租屋,建議選擇經過學校安全評核認證房東,盡量承租有賃居處所名稱、消防逃生、保全監視,防護安全設備等場所為宜。學校112學年度校外賃居處所安全評核合格房東名冊請參考下列網站:

本校學務處賃居專區網:http://osa.npust.edu.tw/files/11-1074-7584.php?Lang=zh-tw

國立屏東科技大學校外雲端租屋系統網址:https://house.nfu.edu.tw/NPUST

二、同學向房東洽詢租屋狀況時,儘可能結伴同行,最好找親友陪同,若單獨看房子時,必須先告知家人、同學所到之地點、電話及時間,並同時互打電話以確認安全。

三、若單獨看房子時,應注意出入口的位置,並不要關閉出入的大門,以方便應變。

四、租屋處如加裝鐵窗或其他金屬網狀防竊設施,應先行瞭解有無逃生出口。

五、承租房屋,勿僅以租金高低為唯一考量,而應以〔安全〕作為第一選擇;決定前,務必使家長瞭解相關情況(建議:最好親自參觀),並取得同意。如有必要可請師長、教官或親友陪同及商議。

六、應避免租賃連棟頂樓加蓋屋室,或對於出入口逃生通道及安全防護設施有疑義之租賃處所;遇問題,請立即反映學校校安中心08-7740119或0921-547119。

七、遷入後,應隨身備有房東、當地派出所、班級導師、學校校安中心及親近同學或朋友電話號碼,以備緊急連絡。

八、為保障權益承租時,務必要簽訂契約,簽約仔細看清租約內容,租約期以一學期為宜,避免環境不理想而造成違約。(請參考https://house.nfu.edu.tw/faq -租屋FAQ契約篇)

九、訂定契約注意事項:

1.務必要請房東出示身分證明、房屋所有權狀、房屋稅單或登記謄本,以確定房屋合法性。房東真實身分,是屋主或二房東;若是二房東,應請其出示原與房東所定之契約書,瞭解到底有無可轉租他人之規定。(請參考https://house.nfu.edu.tw/faq -租屋FAQ契約篇)

2.租金多少,何時繳納?是否約附押金、金額多少、何時搬遷,租約期限多長?

3.水電費、大樓管理費、網路費、房屋稅等金額由誰繳納?如何計算?繳納方式為何?

4.房東提供哪些傢俱與設備?其使用現況如何?對於狀況不佳的設備,最好可以拍照存證,以免苦無證據。

5.確定房東有無其他要求或特殊限制,例如可否炊膳?養寵物?帶異性入內或過夜?

6.您可否轉租其他人?或尋找室友共同分擔房租?

7.您是否可整修或改裝房屋之現有設備或結構?若與房東同住,公共區域之使用權限與範圍?

8.若租賃雙方,任何一方違反規定或提前解約時之違約賠償。例如:租約期滿前二個月如未告知甲方不再續租,則視為續租一年;例如:期滿前二個月內才提出不續租,則視同違約則不退還履約保證金等條款。

9.契約書內容若有更改處,雙方要加蓋印章或共同簽名,以防止未來發生糾紛情事。

10.簽約完畢,雙方各執一份契約書存留。租賃雙方簽約時記得留下對方身分證明。

11.每月或每學期繳納租金時,應請房東簽收以證明租金繳納完畢。

十、交付各項款項請要求給付收據證明,以為憑證。

十一、建議手機下載警政署110視訊報案APP,若遇到緊急狀況時,可立即循此APP向警察消防單位求救;重要的原則就是要「就近求援」,以最快速、有效的管道發出求助訊息。

十二、如有賃居相關問題,請電08-7703202轉1119,學校校外賃居承辦人:邱教官。